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 号)要求,我区将停考五个本专科专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停考专业
本科:监所管理、藏语言文学
专科:英语、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
二、停考过渡期
(一)2022年10月考试的报名不再接受停考专业新生报考。
(二)停考专业在籍考生2025年10月前(含)仍可继续参加考试,请合理安排考试计划。
(三)2026年起,停考专业将不再办理毕业、转考等工作。届时,因停考未能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可转报我区开考的其他专业,对应的合格科目成绩转换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咨询电话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0891--6314357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2024年上半年吉林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通知
11-302022年下半年东北林业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11-032022年下半年贵州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考核评审工作通知
10-172024年新疆自考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
01-252022年下半年西华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延期通知
10-15山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和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发布公告
07-03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
07-212023年10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安排表
05-31广东省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02-18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普通本科、专科167个专业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