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自治区自考生因故迁往外地工作或居住,如何继续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
答:①在新疆自治区已取得自学考试一门(含)以上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因故迁往外省区,应持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生参加考试的所在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申请转考。考生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的“考籍管理”栏里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
②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对考生填写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信息核对无误后同意转考的,在申请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各地(州、市)考办在FTP的考籍科文件夹里下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
③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转考后,考生本人持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和所有的准考证及课程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籍科办理转考手续。
④经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籍科审核同意后,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通过机要发往相应省(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生不得自带考籍档案。
⑤在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2.转考考生办妥转考手续后,一般须多长时间可以查询考籍档案到达情况?
答:转考考生办妥转考手续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特殊情况也可能延至3个月,因此一般需在办妥转考手续后一个月以后方可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
3.新疆自治区自考生在疆内异地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新疆自治区自考生在疆内异地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时,考生只需按要求将所有准考证和合格证原件提交审核,自治区自考办即可将两地考籍档案合并处理,办理毕业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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